按照《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2022年9月26日)規定的程序,我校已完成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現將初審結果、考試和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初審結果
崗位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名單詳見附件1。
其中“產品藝術設計專任教師”崗位原計劃招聘1人,實際符合資格條件應聘人數為2人。根據“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的規定,現擬取消“產品藝術設計專任教師”崗位的招聘。
“體育專任教師1”崗位原計劃招聘2人,實際符合資格條件應聘人數為1人。根據“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的規定,現擬取消“體育專任教師1”崗位的招聘。
如有異議,請及時聯系人事處,經復核屬實并報備上級部門后,可列入初審通過名單。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22年12月9日9:00-17:00
2.資格復審地點:新日月育才大酒店(育才大廈,江北區環城北路西段625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校區東側)
3.考生等候區:新日月育才大酒店(育才大廈)310室
4.考生應按照《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2022年9月26日)要求準備復審材料并本人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領取準考證,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參加教學能力測評與專業能力測試。若有特殊情況,請通過來電方式提前告知。未事先溝通且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不替補。
三、考試安排
具體的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抽簽號順序依次參加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實行分類考核的辦法,體育類專任教師、舞蹈類專任教師、管樂演奏專任教師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的辦法;早期教育專業專任教師、學前教育專業專任教師、新聞專任教師、兒童文學專任教師、思政課教師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的辦法。經人社局批準,面試均委托第三方命題。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信息詳見下表。
(一)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安排表
崗位 | 教學能力測評 | 專業能力測試 | |
參考教材及試講具體章節(內容) | 試講要求 | ||
早期教育專業專任教師 | 試講具體章節(內容)將在考試前1天通過學校官網發布公告。 | 試講12分鐘,模擬上課,要求采用適合高職高專學生的教學方法(可使用多媒體教學課件,限定為PPT格式,圍繞教學目標,反映主要教學內容) | 就專業相關知識和教學科研等問題回答,時間5分鐘 |
學前教育專業專任教師 | |||
新聞專任教師 | |||
兒童文學專任教師 | |||
思政課教師 | |||
男舞蹈專任教師 | 1.表演:自選劇目進行現場表演,時間7分鐘以內; 2.創編:根據命題或音樂進行現場即興創編,時間3分鐘以內,題目考試時統一公布。 | ||
女舞蹈專任教師 | |||
管樂演奏專任教師 | 1.自選中外管樂作品1-2首(總時長不超過15分鐘)進行現場背譜演奏(樂器自備); 2.視唱。 | ||
體育專任教師2 | 1.身體基本素質測試,題目考試時統一公布; 2、三大球專項素質測試,題目考試時統一公布。(考生著運動服裝,器材由學校統一提供) |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
(一)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考核方式的崗位,“教學能力測評”和“專業能力測試”各100分,總成績為“教學能力測評”成績的50%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教學能力測評”成績排序,若“教學能力測評”成績也相同,則進行加試。
(二)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考核方式的崗位,“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各100分,“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由“教學能力測評”成績的50%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50%組成,按照考生“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實際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總成績為“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其中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排序。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狀況正常、測溫正常(37.3℃以下)、浙江“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無異常者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
(1)資格復審前7天內均在寧波市的考生需提供資格復審前24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陰性報告。
(2)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浙江省內寧波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需填報返甬碼,提供資格復審前3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2次檢測間隔超過24 小時,最近1次應為本人參加資格初審前24 小時內,方可參加考試。
(3)所有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填報返甬碼,提供至少在資格復審前4天(含12月5日)抵達寧波,完成新冠病毒落地檢和連續3天3檢后參照本地考生防疫要求,提供資格復審前24小時內核酸陰性報告,即可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在抵達寧波后的前3天盡量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和進入人員聚集性場所。
(二)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資格復審和考試當天“健康碼”非綠碼,或“行程卡”、“返甬碼”異常;
(2)未能提供資格復審前相應規定時間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仍在隔離治療中或處于出院后健康隨訪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
(4)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觀察和日常健康監測期未滿者(受管控對象及措施以寧波市疫情防控辦最新發布為準);
(5)資格復審和考試當天處于高、低風險區,被采取健康監測、封控、管控措施者;
(6)體溫高于37.3℃或有咳嗽等癥狀且無法排除新冠感染風險的人員;
(7)不能出示“健康碼”、“行程卡”和“返甬碼”等、不配合入口檢測、不服從防疫管理以及經現場防疫人員判斷須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等情形的人員。
(三)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前,須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從本公告附件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簽字確認),在參加資格復審時主動上交。
(四)考試當天,所有考生需提前抵達考點,進校前須測量體溫,出示“場所碼”、“行程卡”、“返甬碼”和核酸報告,符合防疫規定方可進入考點。
(五)考生進入考場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指示從指定通道通行,并注意保持1米間隔。考試結束后按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并保持人員間距。
(六)考生健康監測異常或考試期間出現發熱等癥狀,考生應主動配合考點管理,按要求受控轉移至臨時隔離室進行排查,再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對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八)考前健康報備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時期,為確保考試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請計劃參加我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的考生在12月8日9時—12月8日16時之間進行考前健康報備,請掃描以下二維碼,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六、注意事項
1.請考生及時關注有關信息,按時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未按時參加的,原則上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請考生提前熟悉所在考點的具體位置,了解交通線路,合理安排考試出行時間,注意個人財物安全。
4.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對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材料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管樂演奏專任教師:樂器自備,除考試所需樂器,其他材料和器具一律不得帶入考場。并請于12月7日前將曲譜發送E-mail至:12726305@qq.com,郵件主題標明“姓名+應聘崗位”。
6.其余崗位不得將任何材料和器具帶入考場。
7.整個考試過程中嚴禁出現個人姓名、籍貫、就讀院校、工作經歷、學習經歷等內容,違反規定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8.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各崗位考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布。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4-82371619,82371637、87203069(聯系人:何老師,單老師)
咨詢時間:即日起至1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節假日除外。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2年12月2日